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2024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服务民族地区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5名,招生专业为交通运输(专业代码086100)。

三、考生范围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 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少数民族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考生报考资格由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符合《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五、报名与考试

报名、初试和复试(考核)与我校统一组织的普通招考入学考试的考生一致,详情见研究生学院网站“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招生形式

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

2.报名和提交材料

考生按照《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进行报名和提交报名材料,另外报名材料须增加《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盖公章)。

3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计划待定)。具体见《石家庄铁道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录取和定向协议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2.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见附件)。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其中在职考生需与招生单位、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地省级部门签订四方协议书,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及人事档案关系;非在职考生与招生单位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考生不签订协议书不予录取。

3.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七、学费和奖助

涉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普通计划录取博士研究生一致。

、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         学校代码:10107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7935136              邮编:050043

网址:https://yjs.stdu.edu.cn         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  1.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