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7年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2026]6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7年省级研究生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满足《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附件1)或《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有关要求》(附件2)要求。鼓励省内高校牵头,与疏解高校、京津高校联合申报。已立项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申请过撤销或有未结项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新项目。每位教师限在省级优质课程(案例库)、课程思政项目中选择一类进行申报。正在承担省级示范课程(案例库)、课程思政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规范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按规定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安排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准确。经各培养单位专家评审排序后推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4项优质课程和4项案例(库)参加省级评审。
4.正式立项。省教育厅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公示,最终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并发文公布。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6日前将《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及必要佐证材料的PDF盖章扫描版、WORD版、三套纸质版交到五教119室,电子版以单位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电子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校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校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申报书-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佐证材料命名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代码与名称-学校名称-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佐证材料-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
附件:
1.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2.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3.河北省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4.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
5.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