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所: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根据《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修订)》(铁大研〔2020〕71号)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铁大研〔2015〕86号)等文件精神(到研究生学院主页规章制度栏查询),现开展2021级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身体健康;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经验;能够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2、申请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应以科研需求和可支配经费的情况确定招收研究生的数量,没有适合研究生培养的科研项目及培养经费的导师原则上不应招收研究生。

3、申请招收博士生的导师退休时间应在2024年9月1日之后;近3年以石家庄铁道大学名义主持学科相关的B3级以上科研项目,且科研项目到校在账经费总额理工类达到生均10万元以上,管理类达到生均5万元以上。所带博士6年未毕业的不超过2名。

4、申请招收硕士生的导师退休时间应在2023年9月1日之后;目前有主持在研科研项目,且到校在账经费总额工科类达到生均1万元以上,其它类达到生均0.5万元以上。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数量一般不超过5名。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1)在招生、考试、科学研究、论文答辩等工作中出现徇私舞弊等行为;(2)一年内出现两人次评阅或答辩不通过,或连续两年出现评阅或答辩不通过的;(3)指导的学位论文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估或抽检中存在问题或出现不合格现象的;(4)学术道德、师德、学术行为规范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的;(5)其他情况不能保证正常指导研究生的。

二、申请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导师填写《2021级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和《2020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在研项目和在校经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2、鉴于疫情,申请表、证明材料和汇总表均提交电子文档。自行打印申请表签上本人姓名和日期(或在本人签名处插入电子签名),将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制成一个pdf电子文档,其中项目到校在账经费使用学校财务系统网页查询的截屏信息即可,文件命名为:申请专业所在院系所的简称-姓名-指导招生专业名称.pdf(如土木-张三-结构工程、岩土工程.pdf)。请导师按各单位通知要求,于2020年8月31日前将申请表、证明材料和汇总表向专业所属单位报送。在多个单位指导研究生的,应向每个单位分别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2、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导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每个招生专业2021级研究生导师名单(见附件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盖章),并于9月4日前报研究生学院。同时将本单位的《汇总表》(本单位收到所有导师的表进行汇总)和每名博士生导师的《申请表》一并于9月4日前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硕士生导师的《申请表》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3、研究生学院对博士生导师名单进行复审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通过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列入2021级研究生招生简章,未通过审核的导师不具备2021级研究生招生资格。

三、其他

1、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者招生资格免审,直接列入招生计划,优先招生。

2、校外研究生导师应明确1名校内合作导师,若科研项目和经费不满足相应条件,应以校内导师的科研项目和经费满足相应条件进行审核。校外导师招生数量计入校内导师的限额。

3、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把握不准的数据应与研究生学院、财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部门进行核实确认。

4、申请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务必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

5、科研项目和经费认定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生均经费自2019级全日制研究生开始计算;“最近一年”指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联系方式:0311-87935136或0311-87935021    戈老师:15028119901

Email: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

 

附件:

1.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级研究生导师招生申请表

2.石家庄铁道大学2021级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3.具有2021级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模板

  研究生学院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