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博导、硕导和专业学位校外导师遴选的通知
根据各项通知要求,2024年11月18日上午12:00前,申请人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报各培养单位。2024年11月26日上午12:00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各项材料报研究生学院(五教119)。
4、公用附件:
关于开展2024年博导、硕导和专业学位校外导师遴选的通知
根据各项通知要求,2024年11月18日上午12:00前,申请人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报各培养单位。2024年11月26日上午12:00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各项材料报研究生学院(五教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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